法律问答

违反错峰出行怎样处罚

行政处罚
2024-01-23 09: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处罚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在地面道路违反“错峰出行”规定的认定为“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而如果在高架、快速路违反“错峰出行”规定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 违反错峰通行规定的,将按照违反交通禁令标志的处罚规定,罚100元、记3分。法律依据:《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的通告》
    五、执法管理。对当日违反错峰通行规定的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 违反错峰通行规定的,将按照违反交通禁令标志的处罚规定,罚100元、记3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