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男方不要孩子,主动放弃抚养权,所以从来不给孩子抚养费从不过问孩子情况,离婚协议上清楚写着孩子以后任何事都跟男方没有关系,这种情况女方能不能把孩子的名字改跟女方姓

离婚
2019-07-01 08:33: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分居满两年属于法定的离婚条件,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这一事实,那么法律是有会支持您的诉求的。其次实践中协议离婚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精力上都是较为便捷的方法,但是这个需要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所以前期的沟通和协商过程很关键。
    再次我国法律规定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在父母离婚时一般是为随母亲生活为原则的,但是如果母亲主动放弃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也可能有男方抚养,所以孩子的抚养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而言。
    最后关于抚养费的证明问题需要结合案情具体分析,因为类似这种比较个人化和隐私的问题一般很难取得直接证明,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一系列间接的证据来锁定事实,支持您的主张。
    总之您的问题较多也较为复杂,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咨询,这样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 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
    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
    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