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的微信账号注销聊天记录还可以作为证据吗?

网络诈骗
2024-01-23 10: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首先要看当事人举示的证据是否为原件如果仅仅是微信聊天记录的截图或者照片,在对方不认可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辅证,其真实性就已经缺失;其次,确定聊天记录双方特别是对方的身份是否为对方当事人(这个过程并非想当然就可认定,比如该微信号是否明确在相关文书中、该微信号是否进行了实名认证、该微信号是否绑定了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等);再次要看聊天记录的内容是否客观、完整,是否与案件待证的事实相关;最后要看该聊天记录的形成或获取是否合法。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微信聊天记录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不过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聊天记录的实际控制者必须为双方当事人,然后该聊天记录内容中一定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最后该聊天记录须与案情有关联,并且合法合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微信聊天记录经查证属实的也是可以作为证据。不过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聊天记录的实际控制者必须为双方当事人,然后该聊天记录内容中一定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最后该聊天记录须与案情有关联,并且合法合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