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咨询债务纠纷。对方借钱却不想偿还。我能上法庭吗?

债务追讨
2024-01-23 11:4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欠钱一直不给,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双方的借款证据,如借条等。在法院判决后要求对方按照法院判决还钱,拒不还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遭遇借钱不还的情况是能起诉的。债权人可以搜集诸如借条、欠条、收条等直接证据,假如没有直接证据,则收集证人、电话录音以及邮件、短信往来和银行转账记录、催要还款记录等证据,然后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欠款。欠钱不还,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要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凭借条到法院起诉,起诉时,对借条没有任何要求,就是没有借条,也可以起诉。胜诉后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