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口头辞退的情况下不去上班是不是旷工

无故辞退
2024-01-23 12: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提出辞职后不上班,如果无正当理由或者未请假的,属于旷工。如果劳动者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劳动者书面提出辞职的,要三十日后才解除劳动合同,在此之前仍然是需要上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旷工指的是,在没有同用人单位申请请假的情形下,无故不到单位上班的情况,这属于劳动者不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一种。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做出扣除工资的处罚。在现实中,还发现,不少用人单位在自己的企业制度中说明了旷工的相应的处罚,还有旷工三日,视为员工自动离职情形。而一天具体扣除多少工资,在相关企业的制度中也有着明确说明。关于旷工是否会被辞退,还需要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劳动者在提出辞职后不上班,如果无正当理由的,一般属于旷工。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出辞职的,需要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过了试用期提出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而在期限届满前仍然是需要继续上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