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结婚两个多月了,男方要求离婚,女方已怀孕,男方还要退彩礼,这有可能吗?

彩礼
2024-01-23 12: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起诉离婚是需要符合法定情形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同时若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或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或者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则无需返还。因此,按照您所描述的情况,女方是否需要返还,还需要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来判定。
  • 怀孕离婚彩礼满足法定情形就可以退。前述“法定情形”一般指: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且两种情形,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主张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不一定要退彩礼。如果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离婚后自己生活困难,那么男方可以在离婚后找女方要回彩礼,如果夫妻二人之间没有上述的情形,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就无需将彩礼退还给男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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