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孩子半年没上学了,教育局也没有休学

2024-01-23 12:40: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学校不让孩子上学先去教育局投诉,能够解决问题最好,解决不了在寻求别的救济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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