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把人打了被公安局抓了,妈妈骂警察为何我家孩子被人打了没人管,警察最后给我妈妈上手铐时妈妈把警察胳膊咬了一口,最后他们又第二次用手铐铐妈妈的时候,妈妈睡在地上,没穿鞋把警察踢了一脚,警察用不正当的铐法铐妈妈时把团53岁的妈妈胳膊拧痛了,老人家哭了,,最后妈妈很生气有骂了警察,堵住了抓弟弟的警车,然而妈妈的精神病犯了晕倒了过去,最后和两个警察一块去医院检查,妈妈醒来后回家了,两个警察说自己受伤了,但检查后好好的,都回去了,第二天我妈妈胳膊因为第一天警察用手铐铐妈妈时而受伤肿了抬不起来了,老人一气之下让警察给治胳膊到派出所被抓了,怎么办呢,现在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都一个月了,警察明明在正常上班,却反而说自己伤势严重还在治疗,我们老百姓该如何是好

不正当竞争
2019-07-01 09:32: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方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后,对于民事责任,仍然需要依法承担。另外,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般来说涉嫌贩毒的话,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然后审查查明涉嫌贩毒属实的话,会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然后递交法院判决等·~~
    被拘留的期限是 刑事拘留最长37天,根据刑诉法,公安机关拘留后的侦查期限是30天,30天内向检察机关报捕,检察机关的7天批捕期限中,犯罪嫌疑人仍被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如果是疑难案件的话,还要延长期限的~延长1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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