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我在麦当劳签了20多天的全职合同。如果我不想这样做,如果我直接离开,我必须支付违约金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1-23 13: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有关签合同离职违约金,一般没有。一般不用交违约金,提前30天,或者和单位协商一下,就可以走人。但是如果单位出钱给你到外面培训,并且签了服务期,就可能要交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如果合同里规定了,违约金条款是有可能要付违约金的。但是如果对方有违反法律法规强迫用工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行为,可以不付违约金直接走人或提前三十天告知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合同没有到期,直接走人而不按照约定办理离职手续,要缴纳违约金,并且扣发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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