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抱怨学校老师不想让学生上学,这方面打什么电话

2024-01-23 13: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本质上要看学生犯了什么样的错误,如果仅仅是普通的违反纪律学校不让上学的行为就属于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向教育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学校一般对于违纪情况的处罚有明确规定,比如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如果学生犯错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触犯了开除条件,则属于学校的合理处分,此时也可按上述途径进行救济,但是成功的概率相对低些。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 法律分析:本质上要看学生犯了什么样的错误,如果仅仅是普通的违反纪律学校不让上学的行为就属于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向教育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学校一般对于违纪情况的处罚有明确规定,比如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如果学生犯错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触犯了开除条件,则属于学校的合理处分,此时也可按上述途径进行救济,但是成功的概率相对低些。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 可以打电话给教育局投诉,一般都有投诉电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三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第三十三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三十七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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