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来是农村户口,现在已经搬到城市户口了,但是家乡宅基地上有我的老房子。可以重建翻盖吗?如果没有,有办法翻盖吗?

2024-01-23 13:5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重建。在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进行房屋翻建是否国重新办理用地手续,法律中没有规定,一般认为,只要村民不违背“一户一宅”、“使用权人不变”、“建址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符合建房条件”、“不超过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宅基面积标准”等条件,在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如果是对旧房屋维修、翻新,不改变原有房屋面积、结构,原房产证有效。如果将旧房屋拆除,重新建设新房屋。或者改建旧房屋,则房屋的面积、结构、成新发生改变,原房产证登记的信息已经不能真实反应房屋状况,视为房屋灭失,房产证应当注销。翻盖房子需要到当地村委会、建房办申请翻建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 依法是不可以的。户口不在农村,那么由此导致丧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宅基地属于赋予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特殊权利,从而导致对于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失去了。而依法重建房屋需要具备宅基地合法使用权,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因为上述的户口不在农村,大概率的不会批准规划许可证。如果私自建设,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建。户口不在农村,那么由此导致丧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宅基地属于赋予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特殊权利,从而导致对于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失去了。而依法重建房屋需要具备宅基地合法使用权,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因为上述的户口不在农村,大概率的不会批准规划许可证。如果私自建设,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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