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两年离婚,母亲扔下4个月孩子回娘家了,现在孩子八个多月了。其间也没过问探望孩子,请问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

离婚
2019-07-01 09:49: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法定权利,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必须配合。
    只要不是法院判决禁止这一方当事人探视子女,那么,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拒绝对方探视子女,对方可到法院提出诉讼,可以对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申请拘留或罚款的强制措施。

  • 1、你们如果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重点考虑跟哪一方在一起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及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孩子尚小,一般会判由你直接抚养。
    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看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三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然后,对支付义务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支付义务人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但是,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关于房屋问题,该房屋购买在你们婚前,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婚内共同还贷一般应当属于你的支付,另外,该支付所产生的房屋增值部分也应当归你。
    4、关于孩子的继承权,父母离婚,不能就此改变父子关系的事实,更不能就此排除孩子依法应当享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
  • 家庭暴力建议离婚,如果想要孩子建议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如果在两周岁以内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重大不能治愈的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对于两周岁以上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生活不利的另一方当事人有传染病久治不愈或者与其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随外父母祖父母生活并且有能力照顾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也可作为随父或者母生活的优先条件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总之法院以保护子女利益为原则综合考虑谁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其中包括经济,道德等方面。

  • 1.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随母亲生活。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 B.“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
    2.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你母亲有书面赠与协议确定是赠与你一方的除外。 如果你父亲已去世,而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你父亲的其它第一顺序继承从可以主张赠与无效或部分无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
    3. 房子的归属按以下原则进行: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
    4. 既然调解不成,那就积极应诉吧。 如需帮助,欢迎给我来电话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