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
身体权的种类包括非法搜查公民身体的行为,对身体组织不疼痛的破坏的行为等,法律规定
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千零五条
自然人的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
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第一千零一十一条
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