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手了,男方所花费的钱找我索要

婚姻债务
2024-01-24 04: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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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手后男方索要给女方的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分手后的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当事人无法协议处理的,可以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对方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分手费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不可以要求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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