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当时我们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女儿归父亲,所有财产归女儿。可是他说暂时带不了让我先带,每月给我500元一直到十八岁,结果一年了钱没给人也不见了。请问我能起诉问她父亲要吗?还有财产我可以变卖吗?

离婚
2019-07-01 10:06: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文:
    _______民政科:
    _________(男)与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结婚以来,长期感情不合,双方经协调决定离婚。现就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房子_________平方米,车子_________辆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
    由于女方抚养孩子,家里的财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书籍,其余均归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双方对各自所有物并无争议。
    3._________,_________现住房,系男方单位所有。_________待离婚申请批准后自动搬出。
    以上协议是_________(男方单位)工会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进行的,希望民政机关予以认可。
    本协议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男方(签字):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1、房子:你老公婚前支付的首期部分属于他个人财产,你们婚后共同还房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增值部分按照比例夫妻分配。
    2、婚姻存续期间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老公转移财产,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财产已经转移了,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回。
    3、公司的隐性法人代表是你老公,这个方面必须由你来举证证明,如果法院确认了,公司也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分割。
    4、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财产分割,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 协议离婚后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在一年内起诉,如果孩子抚养关系反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