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单位离职后,医院检查发现自己有抑郁症,能不能得到公司的赔偿

工伤索赔
2024-01-24 07: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抑郁症的产生和你的工作性质可否有直接联系来看。如果与您的工作性质与产生抑郁症有很大的直接关联,当然是单位要负赔偿职责了。但是如果只是因为个人情绪调节的不好或是家庭等主观因素,而导致得了抑郁症,这个就不算单位职责了。抑郁症不像其它的工伤,那么好断定职责可否为单位。根据您的工作情况来具体分析如果确实需要赔付,也可到医院看病并获到判定如果单位比较人性化,待遇好的话,例如您休假期间的薪水。这也能算得到肯定的赔偿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自己应有的经济补偿,或者是直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应当就未提前通知义务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被解雇。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果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旦解除,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主要特殊是劳动者患职业病。如果只是普通的病,在医疗期满之后,单位还是可以正常解除。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这是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此时不管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已经届满,只要在这三期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四、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里面,只要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也不论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届满,单位都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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