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六楼顶楼的取暖费可以报停吗?有什么文件规定吗?

业主维权
2024-01-24 07:2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暖费报停收费标准,一般由地级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暖气报停要交供热计量费用的20%,称为热能损耗补偿费。取暖费报停需业主本人携带房本或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至热力公司办理;申请报停的客户必须对自己室内采暖设施进行维检,将自家户内供暖设施进行吹水,并关闭室内供回水阀门,防止跑冒滴漏发生及严寒天气管道冻裂;暂停用暖期限为至少一个采暖季,本采暖季已经办理报停手续的不再办理恢复用暖;未办理报停客户,室内外供暖设施发生跑冒滴漏问题及严寒天气管道冻裂,造成的自身及他人一切损失,由业主自行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需要具体分析,步骤如下:一、用户须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到热力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取暖费报停业务登记单。二、用户须申请报停的房屋无拖欠取暖费。三、用户须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报停工时费等相关费用。四、用户申请报停的房屋须全部停止供热,不允许部分报停和拆除。法律依据:《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第十一条凡应交纳取暖费的全体住户均应按时交纳费用,不按时交纳费用的或拒交费用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制约和处罚。
  • 取暖费不交必须报停,如未报停则视为事实用热,需要继续缴纳供热费。逾期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应当进行催交;经催仍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热用户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暂停供热。供热费主要根据房屋供热建筑面积来计算,供热建筑面积是指房屋产权所有证中建筑面积一栏标准的建筑面积,包含阳台面积和公摊面积。居民住宅供热使用面积的计算方法,城市居民住宅供热的使用面积包括套内供热面积、用热的阳台面积及供热的公共面积。其中,居民套户内使用面积计算在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米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米—2.1米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米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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