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遇到想分手女朋友纠缠,打了一次胎一直以这个说话,跑到我家里打砸,恐吓我要去我老家找父母,说一辈子让我不好过,每天的信息辱骂电话骚扰,我实在受不了了,报警,警察说感情纠纷没有设计犯法,他们无法介入!我该怎么办?

名誉毁谤
2024-01-24 08:0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针对因双方当事人之间感情而引起的纠纷,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在存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安全等具有社会危害性行为时,受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例如,如果分手后的骚扰威胁行为属于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以拘留、罚款对行为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处理·,造成较大影响的,有对方真实信息的话也可以起诉维权,骚扰是指在他人非自愿的情况下通过身体或语言行动进行冒犯或侮辱的行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我国虽然没有骚扰罪,但对骚扰行为有明确处罚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 1.协商解决。双方甚至三方可以协商解决,只要达成协议,如果对方再度打扰正常的生活可以再报警处理。
    2.直接报警处理。对方的纠缠如果影响了人身自由,甚至威胁了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问题,可以直接报警。法律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3.找第三方,例如居委会、妇联进行协调。

    想要摆脱极端的人,最好的方式就是切断和他们的联系,和他们保持距离。如果和他们隔得很近,那我们最好是先搬离一段时间。当他们找不到我们的时候,他们也就失去了刺激源,这样他们的极端行为就会逐渐消退,并最终将我们遗忘。当然往往事情不会这么简单,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可能会不断地威胁、恐吓你,拿你自身的安全和你家人的安全来要挟,逼迫你无法远离。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需要及时求助于法律。保存好关键证据,用法律武器制裁他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