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上海疫情,我封在家没去上班,公司没有停工停产,大部分人封在里面上班。然后发工资的时候是全额的,就是要求我们后面补班。然后我现在要离职,还有199个工时,他按我税前8500算的时薪要求我退还9700余工资,这个事合法吗

讨薪
2024-01-24 08:2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3.各地工资支付规定有条款,可自行百度查询所在城市工资实付规定。法律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二十七条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法律分析: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的延长复工该发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