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五楼厕所下水管道漏水,发现是五楼管道老化造成的,五楼要求六楼维修应由谁负责维修?

业主维权
2024-01-24 09: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楼上下水道漏水谁负责,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新购房子的防水质保为5年,管道质保为2年。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为,又还在质保期内,应由开发商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如果超过了质保期。那么由漏水所在的区域是个人部分还是公共部分来具体分析。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 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如果是在保修期内的,由开发商负责,超出保修期限的,如果是供水单位责任的,由供水单位负责维修,不是供水单位责任的,由业主负责。6楼下水管在5楼渗水这个问题,由谁来承担责任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是业主擅自改变了屋内的这些基础设施,从而导致下水管漏水的话,就算在质量保修期内,也应该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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