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哪里可以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检测报告

酒驾醉驾
2024-01-24 10: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在《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中规定,从抽血样送检到将血检报告通知到醉驾者手中,应限定在9个工作内完成(送检时限3日,检验鉴定时限3日,鉴定结论送达时限3日),节假日除外。一般醉酒驾驶的血液采样,在交警将人送到医院后,如无当事人不配合等特殊情况,五分钟内就可以采集血样,最快在半小时内就可以出结果。甚至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现场采血,马上出结果的实例。但是实验室往往需要为若干份血样进行测定,同时机器本身也有一定的预热时间,还须进行经常的维护和管理,再者,实验后的结果还须经过审核,必要时还须进行复检,发出报告之前要经过一系列的环节,但只要实验一结束,结果就能出来。所以按照实际情况,实验室对一份血样测定都有明确的时间规定,通常为七个工作日(必要时还有可能延长)。法律依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第三十八条中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 驾驶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需检验事故当事人血液酒精含量。根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之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一是驾驶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需检验事故当事人血液酒精含量。根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之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二是驾驶人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或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需检验当事人血液酒精含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由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抽血或者提取尿样;(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抽取的血液或者提取的尿样及时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书面告知当事人。由于未对检验具体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交巡警部门一般是尽快送检,及时将结果通知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