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哺乳期,产假结束后想继续请假,公司不批准,家里的孩子真的没人看管,想问问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4 10: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哺乳假是指女方产假期满后哺乳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于1年的哺乳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关于哺乳假:关于哺乳假:哺乳假与每天一小时的哺乳时间是两个概念。哺乳假与每天一小时的哺乳时间是两个概念。哺乳假是指女方产假期满后哺乳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于1年的哺乳假。哺乳假是指女方产假期满后哺乳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于1年的哺乳假。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时间,其视作工作时间。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时间,其视作工作时间。《劳动法》《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1、找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休产假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且产妇在这个时间内还参加工作的,很容易造成不利后果,所以,要是你公司不肯给产假的话,最好就是找用人单位负责人协商。请产假不是大事,一般用人单位也不敢公然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最好就是及时去找公司那边协商就好。2、找其他人调解:如果你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还是不肯给休产假的,那么,劳动者就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申请劳动仲裁:要是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用人单位还是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参加仲裁的话,劳动者首先就得交仲裁申请书,所以基本上要拿的材料由下面几种:(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法律依据:《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就要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就要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4、找人投诉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妇女产假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5、向法院诉讼如果按照上述几个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劳动者也不需要着急,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给休产假。
  • 1、找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休产假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且产妇在这个时间内还参加工作的,很容易造成不利后果,最好就是找用人单位负责人协商。请产假不是大事,一般用人单位也不敢公然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最好就是及时去找公司那边协商。2、找其他人调解:如果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还是不肯给休产假的,那么,劳动者就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申请劳动仲裁:要是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用人单位还是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找人投诉:按照我国法律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妇女产假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5、向法院诉讼:如果按照上述几个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劳动者也不需要着急,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给休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