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物品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产品质量
2024-01-24 11: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1、确定房屋质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先去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确定该问题是否属于保修范围,若是,确认在保修期内可以主张保修;反之,该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或者房主人为损坏,二手房主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求承担维修义务。3、如果是二手房的结构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已经影响买家正常居住与使用,买家可以与房主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房主返还购房款并赔偿相应的银行利息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 (1)确定房屋质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先去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确定该问题是否属于保修范围,若是,确认在保修期内可以主张保修。(3)如果是二手房的结构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已经影响买家正常居住与使用,买家可以与房主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房主返还购房款并赔偿相应的银行利息损失。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的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 法律分析:首先找卖家商量,如果解决不了,每个地方应该都有材料质量监管部门,可以投诉;还解决不了,投诉到消费者协会,或者当地媒体,还不能解决的,走法律途径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