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银行卡涉嫌诈骗,部分钱被冻结,剩下的钱能拿出来吗?

诈骗
2024-01-24 11:2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银行卡被冻结可能是因为出现恶意套现、伪造信息等异常交易,可能会构成诈骗罪,应当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处理,与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明材料、相关交易记录、交易合同等,去当地详细说明情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或者投资权益等其他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经作出原冻结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法律分析:银行卡被冻结,里面的钱不能取出来。银行卡被冻结,里面的钱就不能取出了,在解冻后是可以正常用的。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被冻结,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银行借贷逾期;二是一般民事官司诉讼;三是经济及其他违法犯罪涉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 银行卡如果涉嫌诈骗被冻结,当事人若不知情,应该应当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调查完成后,如无其他问题,账户会及时解冻。如果当事人利用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账户可能会被永久冻结。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