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我局已破案。犯罪嫌疑人:王XX,追回赃款赃物: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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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追缴赃款赃物是司法机关主动的诉讼行为,是司法机关利用国家强权对犯罪分子非法侵占的他人财产予以追讨、剥夺的诉讼活动。对司法机关而言,追缴既是司法机关的权力,也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法律依据:《
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第五条各级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罚没财物(包括扣留财物)凭证的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中央级执法机关的凭证,由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铁道部等主管机关统一制发方各级执法机关的凭证,由省或县、市财政机关统一制发建立严格的凭证领用缴销制度,罚没财物的验收、保管制度,财物交接制度和结算对帐制度。第六条各种罚没财物以及追回的赃款、赃物,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调换、压价私分或变相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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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追缴赃款赃物实际是一种行政上的强制措施,主要体现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其追缴上的法律效力,原则上只及于侦查期间,不能及于审判结束后,而人民法院通常在刑事判决中作出追缴或责令退赔的决定,只能反映司法机关对追缴或退赔情况作了进一步核实以及对这些赃款赃物处理的司法态度,不是对追缴或退赔上的民事权益争议的实体部分作出栽判,由此看出,法院作出的追缴或退赔决定不具有司法裁判力。同时,追缴或退赔是有针对性的,只能对被告人的非法所得采取追缴,严格上是不能查封戓扣押被告人的其它合法财产,至于在侦査期间追缴或退赔如不能弥补被害人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来救济民事权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条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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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督促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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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