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小承包商,现在工人的工资因为损失负担不起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讨薪
2024-01-24 13: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要根据你们之间签定的内部承包合同对此的相关约定.2.公司应当足额发放工资,扣发20%是违法的.3.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定书面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没有签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4.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劳动者办理保险,不存在新老员工的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法律分析:1.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要根据你们之间签定的内部承包合同对此的相关约定.2.公司应当足额发放工资,扣发20%是违法的.3.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定书面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没有签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4.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劳动者办理保险,不存在新老员工的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欠工人工资,业主负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法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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