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高速路上超百分之十四怎么罚

行政处罚
2024-01-25 05:4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超速百分之十不到百分之二十的处罚是记三分,罚款200元。高速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罚款200元。如果是在其他公路上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3分,罚款200元。超过50%的,记6分,罚款200元。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一款第九项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第二条第一款第五项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 开车时超速百分之20的,应处以200元的罚款,记6分。普通车辆在高速公路外的罚金扣分如下:超速10%内,暂不处罚;超速百10%未达20%的,处50元的罚款,记3分;超速20%未达30%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超速50%未达70%的,处1000元的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 高速公路超速百分之十处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