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的父母离婚了,孩子现在和父亲在一起,孩子不想和父亲住在一起,阿姨能收养吗?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
2024-01-25 09: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亲属子女条件的要求是: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 婚姻家庭中收养子女要求有:收养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没有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应由收养的一方抚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与被收养人没有形成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子女应当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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