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安局冻结了我的银行卡,能否重新办理银行卡?

信用卡纠纷
2024-01-25 11:2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卡被冻结了,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重新办理一张,但是如果是因执行公务被法院冻结的,重新办理也会被再次冻结。如果是因为其他情况被冻结(如密码输错、银行卡异常交易、透支使用等),可以办理解冻继续使用。若是能够解冻最好是解冻使用,因为一个银行只能拥有一张一级卡。因此对于银行卡冻结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拓展资料:根据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因此,如果您现在被冻结的卡里还有10%定金的数额,法院原则是不能再冻结您其他银行卡的。再次,《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一、银行卡被公安部门冻结处理:1.公安局不可以直接冻结个人银行账户;2.如因办案或司法需要,公安局需报请法院冻结涉案相关银行账户;3.法院发函给银行方面,银行回复并签字,按规定冻结该账户;4.一般冻结期限是六个月,根据需求可延期一次,一般延期为三到六个月;5.如涉嫌违法等,可对账户进行永久冻结。6.配合公安调查,调查完成后,如无其他问题,账户会及时解冻。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 法律分析:如果是公安局冻结你的银行卡的话,你是需要去公安局的。银行卡被冻结的三种情况:个人输错密码超过银行的规定次数引起的解冻,银行系统出现故障,银行卡被公安冻结。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五条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查封、扣押后,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