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8岁以下的父母有义务抚养他们吗?

子女抚养
2024-01-25 12:0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8岁后家长是否有抚养义务,需要视情况而定: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以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2、子女虽然已满十八周岁但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然要负担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有什么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 子女18岁以后父母一般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具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是到子女十八周岁。因为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