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省不同城市可以办理离婚吗?

协议离婚
2024-01-25 13:0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离婚不一定在本地办理,离婚有两种途径: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或者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我国《婚姻法》规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的规定,协议离婚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则该居住地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时才可以在居住地离婚。(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第11-16条的规定,不同情形离婚纠纷由不同地区法院管辖。由此,若要在居住地办理离婚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该居住地是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被告住所地;2、特殊婚姻状况须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第11-16条的规定。因情况太过复杂且非常见情形,故此处不再赘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可以的,要以协议离婚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到办理婚姻登记的民政局办理,起诉的话需要到对方户籍地或是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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