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20年桂林空置房新规仅支付物业费用70%的文件依据?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1-25 15:2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费从业主收房开始就需要计算缴纳了。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其他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住宅,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已办理交房手续但业主未居住的、居住后又空置且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物业,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后,物业服务收费按应收标准的70%交纳。新房在房屋装修期间,并不属于房屋空置,因此不属于上面情况,物业服务费用应按规定标准全额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你好,有这个条例。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物业出售后,业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业管理服务费应该怎么收。有的省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
  • 向主管部门查询具体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