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十三岁,昨天晚上七点给所谓的朋友,出去玩,到现在没有回家,打电话不接

2024-01-26 00: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立刻报警
  • 您好,尽快的报警解决
  •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报警受理;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报警受理。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报警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