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20年4月1日入职一家公司,当时定的的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0000元,3个月转正后月工资12000。10月份开始公司为我缴纳了社保。入职的时候只填写了入职登记表,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一直没有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从21年1月份公司无故降薪40%。 我想问一下,现在我要离职的话,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否主张双倍吗? 前5个月未缴纳的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吗?

社会保险
2024-01-26 01:30:5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