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的母亲生完孩子就走了。没有出生证明怎么办才能登记户口?

2024-01-26 06:0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出生证明,申请人需要持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即可。如果是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的:新生儿父母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即可办理出生证。其中《出生医学记录》需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 如果是申请人为了留学或移民办理出生证明:申请人拿户口去公证处办理出生公证书,公证书一般都是中英文本盖章签字。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在办理出生证明时必须携带的东西有:宝宝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一定是要原件。还要有宝宝的出院发票和小结,以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在办理出生证明时,孩子的姓名一定要已经取好。因为办理后是不再更改的。如果宝宝的父亲不详,可以出示相关证明。而如若母亲是未婚,那么就需要出示当地民政局开出的单身证明。而如果是已婚的就要出示离婚证件。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出生证明、人民网-出生证明补办
  • 没有出生证明是不能上户口的,所以需要先去婴儿出生的医疗机构补办开具一份出生证明,再将开具的出生证明提交至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给婴儿上户口。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没有出生证明不能上户口。孩子没有出生证明是不能上户口的,可以想办法补办出生证明再给孩子上户口。给孩子上户口的方法包括:孩子如果是婚前出生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再按户籍办理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按政策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才可以办理入户登记。法律依据:《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第二条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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