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男女朋友谈恋爱怀孕打胎,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偿还医疗费用,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婚姻债务
2024-01-26 07:0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怀孕打胎男方一般是无需赔偿的,但是男方有过错的除外。另外,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了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因其怀孕的行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所以女方可要求男方分担部分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法律分析:在普遍的观念当中,都认为怀孕了男方需要负责,打胎了可能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但是这并不一定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在法律规定当中,赔偿是存在侵权的情况下才产生的。而怀孕一般来说并不涉及侵权的问题,而是双方自愿的结果。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那么我们对打开所产生的问题,是否涉及赔偿作如下的一些介绍。一,在离婚前实施打胎手术的,由此产生的手术费用,医疗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住院费用等等,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承担。第二,在离婚后实施打胎手术的,若女方要求男方承担赔偿责任,这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因为在此情形下,可能不涉及侵权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1、男方是没有权利要求女方赔偿的,相反如果男方有过错,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所以女方打胎遭男方索要赔偿能可以起诉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