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2月9号在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事招工工作,老板承诺日结工资每日180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自从2023年1月8日开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目前拖欠本人2023年1月8号至2023年1月18号和居家办公2023年1月27号至2023年2月9号的工资,共计4500元,有两处纠纷,居家办公老板不认可但有工作记录,工作期间公司手机在本人手中摔了一下当时老板说不用赔偿公司监控有录音,劳动局回话双方不一致的话只能劳动仲裁解决,我想问一下老板耍赖皮不正面协商只能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吗,还有其他的方法要回拖欠工资吗

讨薪
2024-01-26 07:08: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民事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涉及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
    如果以逃逸或转移财产的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可以报警
  • 法律分析:老板欠工资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的,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