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规定现在夫妻共有所有房产归无过错方所有,如果在离婚之时,房贷仍未付清,则由过错方付清。此条是否合理,若不合理要怎样修改。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26 07: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也承认夫妻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你们的财产约定协议有效。如果男方私自转让房屋,你可要求男方赔偿二分之一的份额。如果离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按份分割
  • 法律分析:夫妻间有房贷,离婚后,房贷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若有约定,按照约定判定该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没有约定,且为夫妻一方婚前全资购买,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若没有约定,该房产为按揭买房且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双方可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决该房产归不动产登记一方,其余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款项及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