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前夫离婚的时候签订的离婚协议 我跟前夫婚内的时候有一套婚后的共同房产,后来跟前夫离婚了,离婚协议写着:房屋所有权归我,我给他补偿13万,签订协议当天已经给了他两万,剩下的两个月后还清,如两个月后没还清则变卖房产后再给他剩余的房屋补偿款。离婚之后陆陆续续给了他5万多,,一共还欠他7万多,房子也早就挂出去了,还没有人买。他起诉了我,说我恶意拖欠补偿款不还,现在立案了,一般这样子法院会怎么判?我也按照离婚协议,变卖房产了,只是还没卖出去,也有挂牌出售的证据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26 09: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按照你们之间离婚协议约定办理
  • 离婚协议约定了房屋权属的,最好尽早办理过户手续
  • 双方在离婚时,对房子的归属进行约定,然后取得房产的一方给与另一方补偿,之后剩余的贷款也由取得房产的这一方继续偿还
    但如果双方约定其他的偿还方式也可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