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对班从去3月份开始一个星期休一天到现在我才发觉比我多你4天,请问我可以跟老板说我少休4天补休回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6 09: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公司一般是没有权利随意调休员工。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补休时间应该听取劳动者的意见,制订合理合法的单位规章制度。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条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第七十一条
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和《劳动部贯彻<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的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除外),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时,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
劳动争议
,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每周工作六天算不算加班
劳动合同纠纷
250
上班不到一月自离3天有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75
劳动法规定每周休息时间至少多少天
假期待遇
10911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哈尔滨律师
哈尔滨找律师
道里区律师
道里区找律师
哈尔滨劳动纠纷律师
哈尔滨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阿城区律师
巴彦县律师
宾县律师
方正县律师
呼兰区律师
木兰县律师
尚志市律师
双城区律师
通河县律师
五常市律师
延寿县律师
依兰县律师
道里区律师
南岗区律师
道外区律师
平房区律师
松北区律师
香坊区律师
哈尔滨房产纠纷律师
哈尔滨公司法律师
哈尔滨合同纠纷律师
哈尔滨婚姻家庭律师
哈尔滨交通事故律师
哈尔滨劳动纠纷律师
哈尔滨刑事辩护律师
哈尔滨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