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9年去逝的老干部能领多少钱?

讨薪
2024-01-26 09:58: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请问民政部门办理
  • 未退休职工去世可以领取的补偿有丧葬费和抚恤金。其中,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一次性抚恤金按供养亲属人数支付,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另外,职工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