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到浙江三天四天的找不到工作也没有钱吃饭能不能到救助站

2024-01-26 10: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先去救助站,然后联系家人再将其送回家
    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
    (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法律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下列情况:
    (一)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
    (二)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
    (三)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
    (四)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随身物品的情况。
  • 法律分析: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救助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受助人员从事生产劳动。
    未成年人员需通知其家人接送,或者由相关工作人员护送。对无法获取真实地址的,应当遣送至当地儿童福利中心教养。法律依据:《救助站安全管理》 第十条 救助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受助人员从事生产劳动。
  • 法律分析: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
    (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法律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第五条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
    第六条 向救助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并将随身携带物品在救助站登记,向救助站提出求助需求。
    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不得拒绝;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说明不予救助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