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于05年的房产,当时购买价20万,08年结婚,贷款一直是男方偿还,19年出售,出售价格为100万,离婚的话可以要求分割100万房款吗?另外婚后约10年的社保都是男方帮忙缴的,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嘛?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26 10: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还款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夫妻双方如果能房产分割达成分割协议的话,按照协议分割,二人未能达成分割协议的,夫妻双方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该房产,不好对房产实物进行分割的,夫妻也可以将房屋变卖后,将房款按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就只能诉讼离婚
    不管你有没有过错,她都无权要求你净身出户。是不是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最终还要看法院的判决。
    纠正一个观点,婚后购买的房产,不管是不是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也没有什么贷款你一直在还或者她一直在还,是大家一起在还。
    所以这套房子至少有你一半产权。
    除非该房产是由你父母出资购买,且只登记了你一个人的名字,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
    首付部份是你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份为共同财产。
  • 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就只能诉讼离婚。
    不管你有没有过错,她都无权要求你净身出户。是不是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最终还要看法院的判决。
    纠正一个观点,婚后购买的房产,不管是不是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也没有什么贷款你一直在还或者她一直在还,是大家一起在还。
    所以这套房子至少有你一半产权。
    除非该房产是由你父母出资购买,且只登记了你一个人的名字,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
    首付部份是你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份为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