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特殊工种方面咨询

2024-01-26 10:40:36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特殊工种认定由单位上报,社保局审核,达到相关要求的给与批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对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合格,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十一条 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和第
    (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 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并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原国家劳动部把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法》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 特殊工种是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作岗位的概述。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用人单位只能安排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人去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法》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特殊工种方面咨询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其他问题
特殊工种方面咨询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