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来为员工缴纳社保?

2024-01-26 11: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公司缴纳社保需要的资料: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国税、地税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社保申请书原件。4、缴纳社保人员的劳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缴纳社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前两个月份的工资单复印件。6、公司的公章及50元工本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法律分析:公司缴纳社保需要的资料: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国税、地税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社保申请书原件。4、缴纳社保人员的劳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缴纳社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前两个月份的工资单复印件。6、公司的公章及50元工本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法律分析:公司缴纳社保需要的资料: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国税、地税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社保申请书原件。4、缴纳社保人员的劳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缴纳社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前两个月份的工资单复印件。6、公司的公章及50元工本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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