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要和我离婚,孩子她不要,我以前打工的钱也全部给她了,现在她一分钱都不给我怎么办呢都不给我怎么办呢?

离婚
2019-07-01 17:38: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夫妻俩一方有外遇想要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有外遇属于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需要双方本着孩子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额度和支付方式。
    若协商不成,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 夫妻离婚时,往往会涉及钱财的分割问题,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取得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当事人有约定则按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分割,无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分割,一般为平等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男方取得的还是女方取得的,在离婚时另一方都有权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