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邻居占用了我家门前的一块空地该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4-01-26 12:2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要确认邻居的占地行为确实侵犯了自身的利益;其次,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可采取先和邻居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 1、侵犯相邻权投诉的方式(1)可以找邻居协商处理;(2)向业主委员会或者居委会投诉;(3)也可以找物业公司解决;(4)以上方式都行不通时可以找法院诉讼裁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 邻居盖房占了自家的地,可以与邻居协商。如果对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无果,可以请求人民政府处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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