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每月1200元的价格租了一所房子。押金是1200元。我只活了六个月。房东说房子很有用,想让我搬出去,但是我的合同签了一年,租金在六月份付了一次。业主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我还需要支付什么其他损失?

房屋租赁
2024-01-26 12:48: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的时候,押金怎么收取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确定,并且在租赁合同中载明,而押金的数额一般是一个月的租金。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
  • 租房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租房押金双方约定,常规的一个月租金。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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