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人员子女户口本民族不能变更吗?

2024-01-26 14: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能否更改民族一般各地是不同的,同时也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够更改孩子自身的民族。离婚后孩子改姓名,需要生父生母双方同意。改姓名是到派出所,改变所属民族要到当地民宗办,请到当地民宗办咨询改变孩子民族需要的条件,各地政策差异很大。根据法律依据:《山东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在18周岁以内一般不得变更,但规定了3种特殊情况可以更改,其中一种情况就包括离婚再婚的情况。办手续的话时可先向县级民族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填写《山东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县级民族部门出具初审意见,上报市级民族部门核实并出具审批意见。再转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受理办理变更手续。
  • 能够的公民申请变换民族的,应先经区(县)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准许,后拥有关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解决变换手续。法律依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 夫妻离婚后如果确需办理孩子民族的更改的话,须提供如下材料:1、填写法律依据:《居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表》,并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区公安分局签署意见。2、申请人书面申请,未成年子女由父母申请。3、申请人籍贯所在地的乡、镇、村委会证明。4、申请人原籍贯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宗教事务局准予变更民族成份的意见。5、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民族成份的证明。6、申请人参加工作的第一份履历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7、户口簿(复印地址页及父母、申请人页)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到分局户政科申请,由派出所核实后送分局审核后送市公安局审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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