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离职后,应该有人走账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7 06:22: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规定,员工离职时,公司应该在员工离职时就结算员工的全部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实际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公司依法向离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就应当支付。员工若因个人需要想申请离职的需要在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且单位批准后方可离开,这是最基本的,还有一种情况,若该离职对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还需给予赔偿,不过离职的工资方面你可以不用担心,公司该给的一分也少不了,这是规定。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员工本人辞职,在辞职手续之前员工享受的工资待遇以及福利待遇是不需要退回公司的,如果以此和单位出现纠纷,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